透明的瓦片
记忆是一间屋子,我坐在里面,时光在我头顶的瓦片上留下急走的叠印。阳光好的时候,那些瓦片是透明的,交错着记忆的脉络。陈旧的记忆,在尘埃里悉悉簌簌地掉下来,落到我张开的手掌里。——题记一七岁以前的记忆基本
记忆是一间屋子,我坐在里面,时光在我头顶的瓦片上留下急走的叠印。阳光好的时候,那些瓦片是透明的,交错着记忆的脉络。陈旧的记忆,在尘埃里悉悉簌簌地掉下来,落到我张开的手掌里。——题记
一
七岁以前的记忆基本上是空白,从老人嘴里听到的也无几。所以只模糊地记得三件事。
第一件事是因高烧不退几乎死掉,可能阎王觉得我太小对他毫无用处而拒收。我缓过神来,第一眼看到的是自己肥肿的小脚丫。上面是不是扎着针,我记不太清楚了。其时医生已经放弃,是母亲用光了一整瓶酒精,无数遍地给我搓洗身体,热度在母亲急切的双手下渐渐降下来,我才活得以活命。所以,我的命运其实在四岁的那场大病中就已经决定。本应该走的,是母亲执着的挽留,才勉强回来。代价是,那场轰轰烈烈的发烧烧光了我大部分的智慧。
第二件事,好象是五岁,冬天,夜里。我从被裹里伸出头,看到床角上方一个小小的弓着的身影,是二姐。我问,人都哪去了?埋头读书的二姐回答,去看电影了。我踢踢脚底的被子,无声地,乖乖地躺着。眼前灯光如豆,似流萤起舞。
三十年来,这个场景被我无数次地在脑子里回放。我太小,成了大人们玩乐时的累赘。敏感的我定是心生悲凉,否则那一屋子的空旷不会至今还在心里盘踞。慬事的二姐自愿留下来看护我,因了她,我小小的心感到了温暖。
第三件事,死神曾从我身边走过,我的手触到它的衣角却浑然不知,任它牵走了二叔年轻的生命。那一年,一向结实敦厚的二叔突然生病了,好象也不是什么大病,大家都不太在意。中午的时候,妈妈叫我过去看看躺在床上的二叔。我一只脚刚迈进门槛,突然感到莫名的恐惧,似乎有一股沉腐的力量在使劲往里吸我。我害怕极了,转身跑回来。午饭还没有吃完,我听到从二叔屋里传出了婶婶裂如破竹的哭叫——一切都晚了。如果,我当时进到屋里,也许二叔还有得救。那婶婶灿若夏花的容颜也不会在短短的几天里永远地凋落;仅大我一岁的小表哥也不会在那一该突然失语;而父亲也不会因失去最爱的弟弟而痛彻心肺。
这,让我悔恨一生。
二
我所知道的世界是从七岁开始的,准确地说,是从上小学的第一天开始的。记忆的袋子在一九七八年那个阴沉的上午破了一个洞,飞出了一点点碎屑。
可能受天气的影响,我上学的第一天并不愉快。因为被一个小女生抢了本来属于自己的位子,心里很委屈。那个小女孩一直哭,一直哭,不肯坐长凳。老师就让我站起来,把小方凳让给她。我惊异于小女孩竟哭得如此惨烈,濡湿了的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像雨中颤翅的蝴蝶。我没办法不站起来,显然老师也手无足措了,我只好妥协。尽管我来得比她早。现在想来,我在学生时代失去了很多有益的机会,不是我不够优秀,而是因为我不会哭。哭有时候的确是件可以实现目标的利器。
还有一件事,同样验证了这句话。
从一年级起,我就是学校文艺宣传队的一员(当然是老师指派的)。到了三年级,负责宣传队的老师突然宣布,要排练一个剧目,用不了太多的人,要减掉七名同学,而且以后这七个人也不必再参加任何活动了。当时我已经被指定演剧目里的兔子,所以我完全不担心会被减掉。可是,过了没几天,老师宣布了名单,我这只兔子得回家了。刚当上兔子的竟然是个小男孩,两眼红肿。我还纳闷呢,是因为他的眼睛更象兔子吗?我也没怎么伤心,留下剧本,立马走人了。
类似的事很多,比如:我带了两天的大队长标志即被莫名其妙地收回、一等奖的诗朗诵奖品到了手里竟和三等奖的一样。我照单全收,也没想到要和谁去理论。
三
灰褐斑驳的土墙,低矮的香椿树,惊诧着来不及收伞的喇叭花,一条闲睡的黑狗………。有意无意地,在迂回弯转的胡同,某一个固定的地点,它们快速冲进我焦急清亮的眸子,带着时间的印记,填充着一个十三岁女孩子来不及淘洗的记忆。几十年后,它们终于陈旧、剥落,从筛子里漏出,贴伏在脑海的最底处,凝缩成一个灰白的亮点。
初中,学校离家有六里路,我每天骑一辆二八自行车去上学。中午,我在家盯着表,还有十分钟了,便迅速收拾起桌上的书本,飞上车,箭一般往学校赶。过街、穿胡同、走小路,和老师踩着一个点进教室的门。幸亏那个年代街上的汽车还不多,否则骑着手闸不听使的车子,早就牺牲在汽车车轮下了。感谢那个年代物质的贫乏,物质的贫乏带来欲望的贫乏,所以我非常满足于还有一辆快要散架的车子可以骑。它给我带来了风驰电掣般的享受,让我陶醉于双脚可以离地而行的喜悦。
晚上下了自习课,我和同伴骑车行驶在无人的街道上。我们撒开车把,张开手臂,唿哨着,象一只只大鸟,飞速划过黑暗宽阔的长街。而我儿子现在还不会骑自行车。每每我向他炫耀我神乎其神的车技,他总是嗤之一鼻,现在出门有公交车、出租车,哪儿去不了啊?他唯一的坐骑是游戏里一根长扫帚,他化身骑士,骑着它东征西杀,闯荡江湖。
当时我们班里有一个很漂亮的的女生,骑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每天像只骄傲的孔雀进出学校。班里很多男生都暗暗喜欢她。然而这个女生很冷淡,令男生轻易不敢接近。我的一个“哥们”,在遭到N次拒绝后,来向我诉苦。我推着我的破自行车,陪他走在月光下的树影里。他痛苦地向我诉说着。我一边尽量调整车把的方向,让车子尽量减少“嚓啦、嚓啦”的声响,一边宽慰他受伤的心。只有那一晚,我无比憎恨这辆除了铃铛以外,到处都响的自行车。
毕业之夜,我们三十几个同学浩浩荡荡骑车绕了学校一周。大家哭着笑着,扯开喉咙,放声歌唱,离别的歌声在午夜的大街上回荡。彼此道过珍重之后,各自回家。
我清楚地记得那个夜晚,月亮清冷而肃杀。家里人已熟睡,我钻进蚊帐,蒙上床单,大哭。那一晚,泪水一直在我脸上流,没有干过。
许多年之后,我终于有勇气来写这个夜晚,来撕开这道伤疤。在那夜,我失去了少女时代最珍贵的友谊。我最要好的朋友,再也无缘见面。
秋天,新学期开始了,由于新学校就在家门口,我再也不必骑车上学。那辆自行车被遗弃在车棚的角落里,老人一般迅速衰老,同时衰老的,还有我那段叱咤飞翔着的日子。
人总要长大,少女的情怀,或明或暗地接受阳光的审视。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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