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经给你当电灯泡
我告诉女儿:妈妈经常给人家当“电灯泡”呢!女儿就咯咯地笑……我才知道,她已经长大,不是前几年的小女孩了。若是那时,她会反问我:“电灯泡”是什么意思啊?女儿九岁那年自测心理年龄是十九岁,而我是二十三岁。
我告诉女儿:妈妈经常给人家当“电灯泡”呢!女儿就咯咯地笑……我才知道,她已经长大,不是前几年的小女孩了。若是那时,她会反问我:“电灯泡”是什么意思啊?女儿九岁那年自测心理年龄是十九岁,而我是二十三岁。如今四年过去了,我们的心理年龄都长了。好玩的是,她二十七岁,我也二十七岁。哈!女儿终于混到与我一样大了。她依然喜欢叫我“姐姐”。看着已经比我高出近三公分的女儿,看着这个水灵灵的会说话的“作品”,我有时很骄傲,有一种我家有女初长成的自豪感。望着今年十二岁的女儿,小脸蛋白白嫩嫩的恶,一脸的稚气,可有时心理成熟的却让你惊讶。这是不是现代社会化肥吃多了的早熟作物呢?记得我十二岁的时候,感觉自己已经是一个“大人”了。可却一点也不懂“电灯泡”的特殊含义。
我的高中时代,校园貌似一个封闭的封建社会缩影,男女生不说话。学习环境很艰苦。但也没断绝了男女生的暗送秋波,暗香浮动,暗渡陈仓……看来,爱情这东西最具生命力最顽强,不管在什么恶劣环境下都可以疯长。我甚至怀疑它是与野草类似的一种草本植物,总会“春风吹又生”。特别是发生在高中校园里的爱情,无论老师、家长多么严加管束,它总是一茬接一茬,韭菜一样茁壮旺盛地生长着。所以,那些严禁“早恋”的做法是最愚蠢的。我是老师,但我坚决鄙视。你能禁住青春生命的最原始冲击力吗?你能阻止野草的种子在春天破土发芽吗?只不过,那时的“早恋”大多是羞答答的玫瑰,没有现在的赤裸浓艳,花香刺鼻,却也别有风味。那种含蓄如诗,朦胧清纯如水墨画的意境,恐怕恰是“初恋”的最恰当诠释吧。而现代的初恋,早已经变了味道,貌似大棚里的黄瓜,水灵是一样的水灵,但已不是从前百姓人家小园子里或只上农家肥的大地里自然生长的黄瓜的味道了。
现代化让许多有味的东西变得索然无味了。比如爱情,比如初恋。
上高中时的我还不满十六岁,是班级里年龄最小的。那时的孩子上学都很晚。今年春节我是与父母一起在弟弟家过的。大年初二,来了一个中年人,是我家的老邻居,弟弟的好朋友。他是来看我父母的。大家没事闲唠嗑,聊着聊着,他居然说与我是小学同学。晕!他比我足足大了五岁啊!我还不相信呢,原来,他上学晚,还留级一年。
可能是因为年龄小或天性使然吧,我那时单纯如一张白纸,脑袋里除了“学习”两个字外,几乎什么都没有。根本不知道“处对象”是怎么回事。于是,就被那些哥姐们选中当上了人家的“电灯泡”。而在我,还以为自己是活雷锋“助人为乐”呢
那时,我有一个最要好的女同学,是理科班的。她有一个姐姐是县里剧团的,唱地方戏,在那个小城里很出名。女同学比我大两岁,那年十八岁。她一米六八的高个子,脸上五官很秀气,搭配十分和谐。尤其是那一双眼睛,是典型的“色眼”。不太大,却是双眼皮儿,不笑时也总是给人笑眯眯的感觉。我说她那是“似笑非笑醉人眼——迷死你!”她的胸部发育很好,走路时胸脯骄傲地挺起,与我的那些害羞地怕自己胸大用一块棉布使劲勒平的农村女同学完全不同,我们甚至背后取笑她那两个鼓囊囊高高耸起的小山,走路有点担心它们蹦出来……她很像她的姐姐爱唱歌。那时,我俩经常在晚自习回家的路上一起大声唱歌。马路上静悄悄的,铺满白雪。走路时,脚底下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好像是给我们伴奏的乐器,很有节奏。马路两旁是结着白花花树挂的白杨树,与现在的“礼仪小姐”差不多,个个亭亭玉立。只不过,清一色都穿着一身纯白,满身透着空灵清新,摇曳生姿,比起那些花枝招展浓妆艳抹的“礼仪小姐”要清纯多了。
那是一个雪域童话世界。我俩,就是这个童话里的两个精灵,活泼泼的会唱歌儿的精灵。因为空旷,宁静,我们的歌声会有回声,像生出了翅膀一样传得很远很远……清纯的世界,清纯的两个少女……现在回忆,简直就是一个梦境,美丽至极。
那时,她与同班一个男生处对象。那男生恰是我初中的同班同学,是我们初中那个学校的学生会主席,是我的班长。由于这层亲密关系,于是,我就自然而言地被选中做“灯泡”了,貌似一个小通信员辗转于两只手指尖之间……他们本来是在同一个班级,可却非得把要传达的“指示”先下达到我手里,然后,再由我传给另一方。我仿佛一个排球队里的“二传手”,一会儿她给他一张小纸条,一会他送她一个小纸团,或别的什么小东西……我至今还奇怪,那时的我怎么那么单纯亦或守信用呢?——我从来没打开看过他们写的是什么。总是在接到“指示”后,紧张兮兮地攥在手里,匆匆地交给对方,有点像间谍。我现在有时想,是不是那时的我们从小特务片看多了呢?弄的我们那代人无论是小时候玩游戏还是青春期谈恋爱,都是鬼鬼祟祟的,形迹可疑,手段隐蔽。与现在的孩子们迥然不同。有时,害怕被别人看见,心里“怦怦”的,好像自己做了什么坏事。最有趣的是,一次,晚自习(那时是自愿的,没有老师管理)时,他俩带我来到女生宿舍,记得是从窗户爬进去的。里面漆黑一片,他们也不打灯。那是一个南北很长的大通铺,他们在一头儿“谈”,我在另一边。我心想他俩在那边儿谈什么呢?怎么听不见说话的动静呢……刚一闪念,我就睡着了,那时的我们最缺的可能就是觉了。这一点,可能与现在的高中生一样。
那个女生的家人知道了他们的事,女生的哥哥有一次就在街里把那个男孩打了。后来,他们都考上了大学。据说毕业后结婚了,好像现在在省城呢。他们现在的生活该很平静了吧。
就这样,我的高中时代虽然自己没“早恋”,却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早恋”全过程。一个人可能干惯了什么职业就会总被认为只可干这行了吧,就像某些演员被导演确认为只可扮演某一类角色一样,因为总以为他(她)演那个最适合。反正,成家立业后的我,当了多年老师的我,也偶尔“客串”过“电灯泡”。
前几年,我的一个高中女同学,总是打电话请我这个老妹儿吃饭。去后发现,总是有我不认识的男士作陪。席间,那女同学的老公总打电话来,她就把电话给我,让我告诉他老公就说她与我在一起呢。她老公认识我,一听我的声音,也就放心了……女同学的老公很难看,与她很不相配。但她结婚时,他的父亲是市里一个什么局长。
我就反思:为什么大家都喜欢叫我去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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