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离死亡线还有多远?

生命离死亡线还有多远?

障堡杂文2026-07-04 09:50:42
2009年11月21日2时30分,黑龙江省龙煤控股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8名井下作业工人死亡,经专家鉴定为责任事故。我们既为死难的矿工兄弟感到悲哀,更为如此大的死亡事故感
2009年11月21日2时30分,黑龙江省龙煤控股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8名井下作业工人死亡,经专家鉴定为责任事故。我们既为死难的矿工兄弟感到悲哀,更为如此大的死亡事故感到震惊。那么,2009年究竟有多少矿工死于非命?
2月22日2时17分,山西西山煤电集团屯兰煤矿南四盘区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住院治疗114人,其中危重伤员5人。
4月17日16时30分,湖南郴州市永兴县樟树乡大岭煤矿炸药爆炸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
5月15日5时50分,云南昭通地区镇雄县五德镇干沟村茶山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3人轻伤。
5月30日10时55分,松藻煤电公司同华煤矿观音桥三区安稳斜井掘进工作面过煤门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30人死亡,77人受伤,12人重伤。
6月17日16时左右,贵州黔西南州晴隆县中营镇新桥煤矿透水,该事故已造成9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
10月9日23时15分,辽宁阜新市海州区中兴煤矿有限公司(乡镇煤矿)东部井一区西翼运煤下山发生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7人下落不明。
……
一串串血淋淋的数字,地震击着我们的听觉、视觉和心灵,每年为了开采煤炭而魂销地下者实在是太多太多,这类悲惨事件为何还在屡屡发生?我们不禁要问:我们是屡见不鲜,还是已经麻木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为什么不能得到执政者足够的重视?究竟还有多少煤矿工人的宝贵生命,仍然在死亡线的附近,他们的生命安全要到何时才有彻底的保证?
据资料反映,英国在煤炭开采上,02、03、04、05连续四年全国零死亡。我们虽然远达不到这个先进水平,这并不能代表我们死了那么多人就有理由!中国有句成语,亡羊补牢,奇怪的是我们总见到的是亡羊,而见不到真正有效地补牢。
每次的矿难都有事故的总结与处理,而每次总结的结果却惊人的雷同。诸如:(一)主管领导与相关人员对安全工作认识不足,存在忽视与轻视安全工作现象,安全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做到百无一疏。(二)单纯追求产量、追求利润指标,对安全隐患巡查不到位,存在死角,存在侥幸心理。(三)在没有检查是否具备开采的条件下,没有采取认真的“一通三防”情况下盲目开采。(四)要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绝不姑息。(五)坚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的制度。(六)要妥善安置遇难者家属与善后工作,稳定矿山的大好工作局面。
这些套话、官话不用说有着极高水平的各级领导,就是普通的百姓也能说得头头是道!但为煤矿安全隐患买单的都是普通的井下作业工人,他们是煤矿里的弱势群体,他们是没钱、没势的最普通人,他们不仅是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来获取生活的必需,而且是用自己的生命来为国家创造财富。我们那些为人民服务的官员们,应该为他们的生命安全负责,对安全工作不能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我们必须要为那些鲜活的生命安全尽责。
作为政府的高层也应该好好反思自己了,重大矿难为什么屡禁发生,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对天灾我们不能怨天尤人,对人祸呢?我们还要迁就多久,为什么不把涉及到生命安全的事件,用最严厉的刑罚加以遏制。对事故责任人的过轻惩处,其实质就是对事故的再次发生埋下了伏笔。老百姓的命就那么不值钱吗,任由那些不尊重生命的人“草菅人命”?对那些玩忽职守、不作为或不努力作为者必须绳之以法,难道上百人的生命都换不来这一点点要求?我们不能再付这样的代价了,我们也付不起这样的代价。我们不要做事后诸葛,我们应有超前意识,我们一定防患于未然。
死者不能复生,愿这些为人民的温暖做出过贡献的冤魂们,在天国得到最好的安息,保佑同行的弟兄不再有此灾难,祈求留在人世间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得到政府的良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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