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自抽耳光”为那般?
最近听闻出自公安系统的几则报道,都与抽耳光相联系,不觉让人感到既欣慰又窝火,总想说上几句,但还是心有余悸,战战兢兢的。我生怕自己说话不得体,会惹恼了某些权势人物,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谁不想过安生的日子呀
最近听闻出自公安系统的几则报道,都与抽耳光相联系,不觉让人感到既欣慰又窝火,总想说上几句,但还是心有余悸,战战兢兢的。我生怕自己说话不得体,会惹恼了某些权势人物,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谁不想过安生的日子呀?但是我还是压抑不住冲动,想揣摩一下,自抽耳光的当事者,究竟为那般?发生在湖北省委大院的便衣警察错打高官夫人的事件,正闹的沸沸扬扬,广东东莞又传来警察像遛狗一样的牵着做小姐的游街示众的新闻,接着浙江遂昌警方网上通缉记者仇子民的闹剧又紧锣密鼓的开场了。我可没有隔岸观火,看警察闹笑话的嗜好,只是觉得这几件事为什么偏偏都凑到了一起,令人有几分匪夷所思而已。
湖北的那几个参与殴打高官夫人的当事警察,在被打“夫人”和家属的不依不饶的坚持下,再加上社会各方,尤其是在那些网络“好事者”们的鼓噪下,终于十分不情愿地面对被打当事者的面,自我抽起了耳光,这种“大水冲了龙王庙”似的自嘲式抽耳光,也许可以一时平息被殴当事者的气,但是,能否平息民众的气呢?我看未必。因为警察错打了的是高官夫人,才会得到这么大的面子,假如错打的普通老百姓呢?警察会给这么天大的面子吗?我看做梦都别想这等“美事”!还是自己抚摸一下伤痛处吧,不管打你是有理无理都是道理,随便扣一项“妨害公务”,“蔑视警察”的帽子,都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的,你不信,就试试去,要想“上访”连门都没有?湖北的这个藐似普通老太太的高官夫人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东莞那个牵着小姐“遛狗”似的事件,警方有点“以恶制恶”的味道,虽然网民认为有辱小姐的人格尊严,但做小姐的毕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她们哪来什么人格尊严?像狗一样的被警察牵着游街,说起来也只能算作“咎由自取”吧?我看呀?哪怕把做小姐的扒光了衣服去游街,也许会有许多人拍手称快的。只不过,文明的社会这样去做,有良知的公众,也会感到是一种社会的耻辱吧。事情过去了,现在看来,上层的警方还是脑子清醒的,反应的动作也相当快,立马发文制止了。那些依然在做着小姐行当的姐妹们,现在可能都在偷偷地“乐”,虽然警方牵了一回她们的“同伴”,虽然她们也知道别指望当事的警察会自抽耳光,但至少免去一份今后自己被抓住,也被警察牵去游街羞辱的后顾之忧了,岂不快哉!这难道不比警察自抽几个耳光来的更实惠些。
发生在浙江遂昌的警方通缉记者案,那就不是警察自抽几个耳光那么简单了。作为地方的“保护神”,警方当然有发出通缉令的权力,只可惜,遂昌的警方,把自己手中的权力,仅仅是当作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的“打手”了,其实质与湖北的那帮打人警察没有什么两样,差别只是个人行为与执法机关行为不同而已。他们的相同点,就是乱用了国家赋予的权力,就像湖北警察乱打人一样,遂昌的警方是在乱捕人。现在,不是遂昌警方在自打“耳光”了,而是上级警方在打他们的“耳光”,网民也在打他们的“耳光”。
警察是一个国家的威严,没有威严,法律就失去了震慑作用。说起来警察是容不得被普通民众所戏弄的,哪怕被民众看笑话,也是一件挺丢人的事情,多少会给堂堂正正的执法形象抹黑。但我就弄不明白,那些警察甚至是警察机关,为什么在大是大非面前就把握不好分寸呢?哪怕在出手之前留有余地也好呀?六个警察一起痛殴一个体弱的老妇,把小姐牵到街上去示众,在没有搞清事情来龙去脉的情况下就签发通缉令,是不是太过于轻率?太过于强势了呢?建设一个人性化的和谐社会,靠警察的这种强势,就真的能得来吗?
我看这种势头值得担忧,大概并非是杞人忧天吧。最近我看到了一则报道,北京的警方要接管城管,也就是说北京的公安局治安总队的队长要去兼任城管局长。此举如果当真,那自然就增加了北京城管的强势力量,只恐怕强势是强势了,那些街头的“小摊小贩”,“无证车夫”们可要“遭殃”了,说不定过不了多久,警察“自抽耳光”的新闻就会出来,这是可以预期的。
善良的老百姓们并不希望看到警察“自抽耳光”,自我羞辱自己。警察做错了事情,能够勇于改正错误,真诚对待当事人,也没有必要“自抽几个耳光”。其实,当警察的如果真能把老百姓看在眼里,犯了错误,就是没有像廉颇向蔺相如一样的去“负荆请罪”,老百姓也是会原谅的。警察的威信靠什么来树?我看靠强势是没有用的,关键还是心中装着老百姓,为民造福,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成自己的座右铭。不要等到引来众怒,到那时,我看哪怕就是“自抽耳光”,打肿了脸,也是无济于事的。
版权声明:本文由zhaosf123官方传奇发布网原创或收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文学与生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