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或不斩

斩或不斩

激摧散文2026-03-23 15:47:31
发现胡子长且乱了,已有几天;刚才趁身闲脑也闲时,去拿了一把小剪子来,把长且乱的胡子剪了去。照着镜子,也越发觉得年轻好看了。忽然,我悟到很多事情是和胡子一个样的,不适合留长胡子的人,长到一定程度就应该修
发现胡子长且乱了,已有几天;刚才趁身闲脑也闲时,去拿了一把小剪子来,把长且乱的胡子剪了去。照着镜子,也越发觉得年轻好看了。
忽然,我悟到很多事情是和胡子一个样的,不适合留长胡子的人,长到一定程度就应该修一修,剪去多余的部分,不然真难看。这或许就是一个度吧!不能超过去。
中午在腾讯网看到一则新闻,说人大在讨论贪官是否可免死刑。这本是涉政的问题,政治我一向不喜欢掺合。一来胆小;二是没权,说了也没用。但是现在闲得发慌,又有言论自由这块大匾在前面引路,或许我可以说些什么。那么我便说了。
当官的讨论官可不可以免死刑,听着就叫人觉得有点闹。固然前面还有一个前题:贪的官。但还是叫人无法完全相信的。人大虽是代表,但大都是官,如果最后决议通过:贪官可免死刑。那么群众必会觉得是当官的给自己留后路,进而更不相信官员和政府。虽然我们希望没有贪官,但是人无完人,必有一些坏种用种种方式潜伏在某个地方,所以群众没权就只能靠法,这法就是群众唯一靠得住并相信的,如果法律通过此议题,不能不说让人民群众更失望和绝望了,感到以后贪官就更无法无天,会大贪特贪了。
我看了腾讯网此文章后面的评论,绝大多数是呼吁不可免,更有甚者说是当官的给自己留后路,谁提出此议题,先查他有没有贪污。将心比心,其实我上述的言论也早已表明,我也是如绝大多数的评论那样想的。对于根本就无权的父母,要是不捏一条红线,那还不让坏儿子反了天啦!因此,我可以明确的说:坚决反对免贪官死刑。
但是观点明确,是否就不需要讨论了呢?不是,既然有人提出来就让他们去讨论、去激辩,他们本来就是吃这碗饭的,不讨论不激辩却不成了只吃饭不做事!让他们去闹吧,这也体现言论自由。当他们言不由衷,因私忘公,给自己留后路,到时候再一巴掌打他下来:不孝的儿子。如果做得很好,身为父母,当然要体贴儿子,表扬是免不了的,或许也该给几块糖吃。
而贪官的定义和所贪罪恶要怎样衡量呢?具体当然是得靠有关部门,政府总是要相信的。然而,虽然具体不掺合,但是指示必须有。还是拿胡子举例。假如胡子是贪官,小贪不要紧,哪只猫不吃腥啊?这是现实问题,我们看问题不能太乌托邦,应该面对问题、直视现实。所以,胡子长到影响容貌时就必须剪掉了,不然任它一直长没有个界限,那还不成了个狮子脸。狮子长狮子脸不可怕,但人长狮子脸就可怕了,那是妖怪,试问人间哪能容妖怪?还不快把它打死!
由此综上所述,刑法不容简单、随意更改,更不能践踏。所触刑法者,该斩则斩,该关的关,该斩者,不赦。
对于某个儿子提出的:国际标准。各国国情不同,国法便不同,不然还用什么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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